词条 | 清水县银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清水县银行民国时期金融机构。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筹设,股本总额为500股1000万元,公、商业各占一半股份,每人最多不得超过百股,每股2000元。当年10月底,由清水县商会出具验资证明书,共募股金1038.6万元。该行董事会由9人组成,监事3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清水县银行正式成立营业,办理存放款业务,代理县库。1949年清水县解放后,清水县银行由政府接管,清理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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