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顺治年间地震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清顺治年间地震地质灾害。清顺治十一年六月初八日(1654年7月21日),秦州(今天水)发生地震,有声如雷,山崩地裂,屋舍倾倒,一年多时间,余震不断。城墙、官邸以及民房全都遭到破坏,压死7464人,震塌房屋3672间,窑洞不计其数。清初诗人李楷有首诗歌描述了当时地震及受灾的情景: “久不归秦不欲问,恍惚传闻秦地震。小者地裂大崩城,死者无算十三生。去年冰雹打禾稼,雹大如磨人已惊。今又千里郡邑土不宁,将无夷峰湮谷平不平。地德莫测天更远,我欲叩天泪沾缨。”经考证,这次地震的震中在秦州,位于东经105°30′,北纬34°18′,震级8度,烈度11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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