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潘梓年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01 潘梓年1893—1972报刊活动家,《新华日报》主要负责人。江苏宜兴人。1927年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主编过《北新》、《洪荒》等进步刊物和中共江苏省委主办的《真话报》。1933年5月5日在上海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后经营救出狱。抗战开始后,1938年1月11日,奉命到武汉创办《新华日报》,被任命为社长,先后在武汉、重庆两地的《新华日报》工作近20年,积极宣传抗日,在国统区有很大的影响。抗战胜利后,又去上海筹办《新华日报》总馆,仍坚持为重庆的《新华日报》和《群众》撰写文章。全国解放后,曾被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于1972年4月10日死于狱中。 083 潘梓年现代哲学家、逻辑学家。著有《逻辑与逻辑学》。认为数理逻辑的发展,是形式逻辑演绎法的一个新的进步;逻辑发展史的研究,是“在求了解逻辑上尤其是在了解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关系上的一个必要条件”。强调辩证逻辑即是辩证法,认为形式逻辑中的某些内容可以作为一种方法(逻辑术)加以继承,但不能作为一门与辩证法并列的科学存在。长期从事哲学和逻辑学的研究工作。还著有《辩证法是哲学的核心》、《大家来学点哲学》等,并译有琼斯 《逻辑》。 潘梓年1893年1月11日生,卒于1972年4月10日。1938年后筹办重庆《新华日报》并任社长。1954年起,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兼哲学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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