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潭王自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潭王自焚长沙旧名潭州。明朝洪武三年 (1370),朱元璋封其第八子朱梓为潭王,领潭州。洪武十八年(1385) 到长沙即位。《明史》载,潭王妃于氏,其父于显为都督,其弟于琥为宁夏指挥。洪武二十三年 (1390) 因胡惟庸案牵连,父子二人皆被诛杀,潭王不安,朱元璋遣使抚慰,并召之入京。潭王恐惧,与妃一同自焚。又有民间传说,朱梓之母阇氏原为陈友谅爱妃,陈兵败时为朱元璋所掳,当时已怀孕,后生朱梓,实陈友谅之后。朱梓赴潭前入宫辞母,母嘱其为父报仇。潭王至潭后,与陈友谅旧部有往来。朱元璋生性多疑,在潭王身边安插了耳目,恐潭王谋反,便借故杀了其岳父和妻弟,又遣使宣潭王进京。潭王知难保性命,便纵火焚宫,与妃同葬火中。阇氏闻子、媳死,悲愤成疾,不久亦含恨而死。 |
随便看 |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