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澧州直隶州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澧州直隶州清代设置的行政区。属湖南省。《清史稿·地理志十五》:“澧州直隶州:〔岳常澧道驻。旧为岳属州,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升,割石门、安乡、慈利来隶,并置安福。十三年增永定〕东南距省治605里。广435里,袤205里。北极高29度37分。京师偏西4度44分。领县5:石门、安乡、慈利、安福、永定。” 澧州直隶州清雍正七年 (1729) 升直隶州。辖1州、5县,即澧州 (澧州直隶州直辖地)、安乡县、石门县、慈利县、安福县[雍正七年 (1729) 以慈利县九溪卫地置]、永定县[雍正十三年(1735) 以慈利县永定卫地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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