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家庭经营收入成为纯收入的主体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家庭经营收入成为纯收入的主体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 农牧民家庭既有承包经营的内容, 还有原有家庭副业性质的自主经营内容。 1997年农牧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1 120.60元, 比1980年增长14.5倍, 占全年纯收入的比重由35.50%上升到84.85%, 比1980年提高了49.3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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