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建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建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1987年11月,江苏省成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副省长兼任指挥,省军区副司令员、省农林厅、省公安厅的负责同志任副指挥,成员由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交通厅、省邮电管理局、省气象局、南京铁路分局的负责人兼任。省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全省11个市及宜兴、溧阳、铜山等42个县(区)和235个乡(镇)、场都先后成立了护林防火领导小组。1990年,全省有专职护林防火员4 350人,常年季节性森林消防队21个,义务森林消防队1170个。凡有护林组织的地方,群众都制定了护林公约,规定“进山不准带入火种,严禁在林地内烧荒野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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