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特命全权大使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特命全权大使即“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具有国家元首给予特命全权衔的大使级外交使节。早在公元16世纪左右,在外交使节制度中,即有大使职务出现。19世纪初期前,对于使节的种种头衔迄无明确国际协议的规定。由于国际交往和外交活动中,有关国家之间经常因位次和礼遇问题引起误会或争执。1815年维也纳关于外交使节等级的规则规定,由一国元首派往另一国元首的大使,具有特命全权大使衔,以具有使级中最高的位次和礼遇,得以觐见驻在国元首,进行广泛的外交交涉或缔结某些条约。此一外交使节的头衔规则沿袭至今。现今各国派出常驻领事馆的大使级馆长均加特命全权大使衔,以便于执行其职务。 |
随便看 |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