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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王慎中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王慎中1509—1559

明散文家。字道思,号南江,别号遵岩居士,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嘉靖进士,官至河南参政。为文初崇秦汉,后崇唐宋,为“唐宋派”代表作家。其文气势雄恣,笔墨酣畅,与唐顺之齐名,并称“王唐”。有《遵岩先生集》二十五卷。

王慎中


王慎中1509—1559

字道思,号遵岩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明代著名散文家。他与唐顺之、茅坤、归有光等人,同为唐宋派主将,文章与唐顺之齐名,世人称为“王唐”。有《遵岩集》等著作行世。
明代前七子倡言复古,散文以摹仿古人为能事,思想空乏,文字诘屈,流弊甚烈。时王慎中与唐顺之等人,力矫其病,主张学习唐宋文章,从而形成唐宋派。此中,王慎中持论最先。但他早年也受李梦阳、何景明影响,后来才别开宗派:“慎中为文,初主秦汉,谓东京下无可取。已悟欧、曾作文之法,乃尽焚旧作,一意师仿,尤得力于曾巩。顺之初不服,久亦变而从之。壮年废弃,益肆力古文,演迤详赡,卓然成家。”(《明史·本传》由此,可以看出他由秦汉转变到唐宋的过程。
王慎中论文的宗旨,是他的“义法说”。他在《与江午坡书》中说:“文字法度规矩一不敢背于古,而卒归于自为其言。”在这里,他把学古之法的根本归于“自为其言”,即要有自己的思想和语言。而要“自为其言”,则“义”必是前人所未发,又要法度规矩不背于古,因此,“法”是值得注意的问题。所以,他在《曾南丰文粹序》中说:“盖此道不明,士之才庶可以有言矣,而病于法之难入,困于义之难精。”
王慎中还提出作文要“得其理”。(见《义则序》)他的所谓理,就是文理;主张“得其理”,就是主张学习前人行文、叙事的手法,灵活运用于自己的文章,反对摹拟前人字句。他自己的散文创作,就实践了这一主张。
王慎中的文论不多,但他为唐宋派之首倡者,功不可没。同时,他还最早并列地提出“义”“法”两个概念,为后来桐城派的古文理论奠定了基础。


王慎中1509—1559

字道思,号南江,别号遵岩居士,晋江(今属福建)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明世宗登位之初,大兴礼乐,时慎中任礼部祠祭司主事,因精通典故而受上司重视。后任吏部验封司郎中,因得罪执政而被贬常州通判。后官至河南布政使参政。在一次外官考绩中,被首相夏言罢官,归里。慎中早年论文受七子的影响,也标榜秦汉;28岁之后始悟鄙薄唐宋之非,尤其推崇曾巩的散文。唐顺之初亦受七子的影响而尊崇秦汉的散文,与慎中结识后互相辨论,最后也被折服。散文创作主张“道其中之所欲言”,即表达作者真实的思想感情,同拟古形式主义的理论相径庭。壮年去官后,益努力钻研古文,一意做文从字顺的唐宋古文,被钱谦益称为“演迤详赡,蔚为文宗”。与唐顺之并称“王唐”,同为“唐宋派”的代表作家。有《遵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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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8: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