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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王汝翼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王汝翼(1879—1960年)

字鹭洲,今麦积区中滩乡四合村王家庄人,出身耕读世家。曾祖父王尚概,为陇上名儒。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甘肃文高等学堂毕业。在秦州陇南中学堂(后改陇南初级师范学堂)任教。民国元年(1912年)3月,黄钺在秦州举义,成立甘肃临时军政府,时任陇南初级师范学堂校长的王汝翼热情支持,建议军政府向群众宣传起义宗旨及目的,并带学生上街演讲,还回乡约请邻村青年到南河川、云山镇(属秦安县)、远门镇、太白庙、金家集(上3地今属清水县)等地集众宣传。同年,参与组建国民党天水县党部,并被选为甘肃省第一届议会议员。其间力主革除旧弊,倡导建立新政,反对妇女缠足,提倡妇女识字。民国二年(1913年),参加省议会会议时,适逢上海发生国民党领导人宋教仁被刺事件,王汝翼即在省议会提出“穷究主犯”议案,经议会通过,通电全国。民国四年(1915年),袁世凯派亲信到兰州组织筹安会,鼓吹帝制,王汝翼极力反对,后因袁的亲信勾结省署企图逮捕王汝翼,被迫出走新疆。先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市) 协助省署创办新疆师范学校,任主任教员,后兼任省署教育厅科长。民国十二年(1923年),改教从政,先后任轮台、焉耆县知事。民国十七年(1928年),出任塔城县县长,颇有清廉名声,焉耆人呼为“王青天”。民国十八年(1929年),王汝翼以新疆教育考察团团长身份,绕道苏联抵南京,先任新疆驻京办事处副处长,不久又任国民政府文官处参事,旋被委兼任行政院新疆建设计划委员会委员。民国二十年(1931年),作为新疆省教育界代表,参加在南京召开的国民会议。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日本军队大举侵华,王汝翼投入抗日救亡运动,参与筹办中国红十字会事宜,招训爱国青年,分赴前线救护伤员。国民政府从南京撤退时,王汝翼奉命回甘肃宣传抗战。离京时,目睹高官富贾纷携金银财宝出走之状,痛心涕泣,愤而舍弃全部藏书,只身回兰。到兰州后,被省政府聘为抗日动员委员会委员,兵役协进会常务理事,还一度任省禁烟委员会委员。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奉召赴重庆,仍任国民政府参议。次年,再回兰州,被委为省银行常务董事,直至兰州解放。由于为人正直,不愿与国民党当局同流合污,故在兰州解放前夕,由共产党地下组织编辑的《兰州调查》中称王汝翼“为甘肃知识界仅有之正派人”。兰州解放后,人民政府邀王汝翼参加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选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委员。后又历任兰州市土改委员会土改人民法庭委员、黄河铁桥加固工程委员会委员、兰州市政协副主席、省政协常委等职。1960年在兰州病逝。

王汝翼?~1275

建平县(今郎溪)人。宋末任广德县知县。德祐元年(1275)四月,元兵围广德,汝翼与赵时晦率义兵抗元,战于斗山,兵败被捕,解至南京被害。追赠为朝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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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4: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