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0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文献。简称《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并公布。确立了新中国的社会和国家制度。序言外,7章60条。总结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验,规定我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前,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它的全面贯彻实施,为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准备了条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Zhongguo renminzhengzhi xieshang huiyi gongtong gangling简称《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纲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决定由中国共产党负责起草的,是在中共领导下, 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共同制定的建国纲领, 是全国人民在一定时期内共同的奋斗目标和统一行动的政治基础。《共同纲领》除序言外, 有7章60条。“序言” 中, 宣告了三大敌人在中国的统治时代的结束, 中国人民由被压迫的地位变成为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 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代替了封建买办法西斯专政的国民党反动统治。在各章中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及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教政策、外交政策的总原则。纲领总结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验。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是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建立的统一的部队; 国家的经济政策是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 使存在着的五种经济成分能够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文教政策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 培养国家建设人才, 发展科学文化; 各民族一律平等, 团结互助, 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外交方面,以保障国家独立、自由和领土完整, 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 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历史文献, 在1954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前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ZhongguoRenminZhengzhiXieshangHuiyiGongtongGangling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决定,由中国共产党负责起草,并于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纲领性文件。简称《共同纲领》。全文7章60条。它总结了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政权机关、军事制度及政治、文教、民族、外交等政策的总原则。《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要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规定了国家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确定了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的文化教育政策;制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的民族政策;外交方面,以保障国家独立、自由和领土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为原则。《共同纲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民族人民代表共同制定的建国纲领,是全国人民在一定时期内的共同奋斗目标和统一行动的政治基础,在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前,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纲领总结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验,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及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教政策、外交政策的总原则。在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前,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临时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9日通过生效。包括序言和7章60条。总结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确认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保护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实行“四面八方”政策;肯定了民族平等、男女平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基本政策。是符合我国当时国情的一部根本法律,它的产生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纲领性文件。该共同纲领除序言外,分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等七章共60条。基本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和任务;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制度; 国家发展经济的政策; 国家发展文化教育的政策; 国家的民族政策; 国家的外交政策。由于共同纲领规定了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国策,规定了国家的立法原则和制定政策的基本原则,在建国初期起到国家临时宪法的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1届全体会议通过。除序言外,共7章60条,7000余字。7章为:一、总纲;二、政权机关;三、军事制度;四、经济政策;五、文化教育政策;六、民族政策;七、外交政策。《共同纲领》是中国共产党邀请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以及海外华侨等各有关方面的代表635人,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而制定的宪法性文件,它是建国初期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前进的政治基础和战斗纲领,明确规定了中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及国家的基本政策。从它通过之日起直至1954年宪法颁布前,实际上成了新中国的临时宪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后共同纲领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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