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盘水加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盘水加剑刑罚名。法律公允如盘中水一样平,加剑,犯法后当用剑自刎。《资治通鉴·汉纪·文帝前六年 (公元前174》: “……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应勋曰: “请室,请罪之室。” 如淳曰: “水性平,若己有正罪,君以平法治之也。加剑,当以自刎也。或曰: 杀牲以盘水取颈血,故示若此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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