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矫制罪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矫制罪刑名。即官员冒充有皇帝的圣旨而行事的行为。其罪应弃市。《资治通鉴·汉纪·武帝建元六年 (公元前135年)》: “臣 (汲黯) 过河南,河南贫人伤水旱万余家,或父子相食,臣谨以便宜,持节发河南仓粟以振贫民。臣请归节,伏矫制之罪。” 胡三省注: “师古曰:矫,讬也; 讬言奉制诏而行之也。汉律: 矫制者,论弃市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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