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破坏选举罪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破坏选举罪违反选举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工作正常进行,或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包括阻挠选举程序进行,煽动抗拒选举、扰乱选举大会、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镇压报复等。 破坏选举罪澳门刑法分则规定:该罪包括伪造、妨碍选民登记、胁迫选民投票、扰乱选民大会、在选举中进行欺诈以及违反投票保密等行为,处1年至2年徒刑,或科处120日至240日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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