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社会法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社会法学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法学问题的学科,也称法律社会学。一般认为,法国社会学家孔德是早期社会法学的创始人。社会法学的早期代表还有斯宾塞、贡普洛维奇、塔尔德、沃德、耶林、柯勒等。早期社会法学往往从生物学、人种学或心理学等角度来解释法律现象。20世纪以来,社会法学较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有奥地利的埃利希、德国的韦贝尔、坎托罗维奇、美国的庞德等,与早期社会法学家不同,他们特别强调法的社会作用和效果,强调社会利益和社会调和,不是仅从人种学、生物学或心理学一个角度,而是综合各门科学解释法律现象。社会法学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法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实际效能,法与社会之间、法的现象与其他现象之间、法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社会法学的基本属性和特征,社会法学研究的目的与作用,社会法学的流派与思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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