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经济学
以西方经济学的效用理论、边际分析为基础,对经济体系的运行进行社会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政策主张的学科。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霍布森和庇古被认为是创始人。霍布森最早提出以“社会福利”作为经济学的研究中心,庇古于1920年出版了《福利经济学》一书,建立了福利经济学的完整体系。福利经济学研究的是可以直接或间接用货币计量的那部分获得的效用或感受到的满足。庇古分别以两个标准来衡量福利的大小: 一是国民收入的数量,二是国民收入的分配。他认为国民收入总量愈大,国民收入愈是均等化,社会福利就愈大。霍布森、庇古被称为“旧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从30年代末开始,一些经济学家如勒纳、希克斯、柏格森、席托夫斯基、萨缪尔逊等对旧福利经济学进行了许多修改和补充,形成了所谓“新福利经济学”。新福利经济学的主要理论内容包括了“效用序数论”、“最优条件论”、“补偿原则论”、“社会福利函数论”等。新、旧福利经济学的区别主要在于分析工具有所不同,前者建立在序数效用论基础之上,后者则建立在基数效用论基础之上。
福利经济学
福利经济学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在20世纪早期形成于英国,后来在美国、法国和北欧国家得到广泛传播和发展。福利分为个人福利和社会福利。个人福利是指一个人获得的满足,它可以看作是“幸福”或“快乐”的同义语,这种满足既包括个人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也包括个人精神生活需要的满足。社会福利是指一个社会全体成员的个人福利的总和或个人福利的集合。在社会福利中,能够直接或间接用货币来衡量的那部分社会福利,叫做经济福利。经济福利就是福利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西方经济学家对福利经济学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早期的福利经济学家把福利经济学说成是研究社会幸福及其变化的经济原因的科学。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庇古认为,福利经济学研究增进世界的或某一国家的经济福利的主要影响。后来的福利经济学家多从其他角度给福利经济学下定义。英国经济学家李特尔认为: “最好是把福利经济学看成是研究经济体系的一种形态比另一种形态是好还是坏,以及一种形态是否应当转变为另一种形态的问题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给福利经济学下的定义是: 福利经济学是一门关于组织经济活动的最佳途径、收入的最佳分配以及最佳的税收制度的学科。福利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一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在什么条件下达到最优状态?如何才能达到最优状态?第二是国民收入如何进行分配才能使社会全体成员的经济福利达到最大化?由于资源的最优配置意味着“效率”,国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意味着“公平”,所以“公平”与“效率”既是福利经济学所追求的基本社会目标,也是它的基本政策目标。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福利经济学是研究一个国家如何实现公平与效率以及在这二者之间如何进行权衡选择的一门学科,与公共经济学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制度下,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都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因此,福利经济学把对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市场机制的功能缺陷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通过分析市场经济制度的缺陷,福利经济学提出如何通过政府的作用及其相应的政策措施纠正这些缺陷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福利经济学试图利用他们所提出的道德标准和福利理论作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福利经济学是从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这两个方面来研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实现最大的社会福利所需要具备的条件,以及为增进社会福利所应当采取的政策措施的经济学。
福利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原则已经成为公共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所谓帕累托最优,是指如果任何一种改变现状的资源配置方式或措施都会至少使其中一方遭到损失,那么原来的方式就是帕累托最优。福利经济学以帕累托最优原则揭示了资源配置的有效性问题,而这对于公共经济学也十分重要。为了实现社会财富的增长和福利的增加,人们必须要打破过去的平衡而寻求新的平衡,帕累托最优原则是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