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以前,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主要是采取加工定货和经销代销等方式,将其生产经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成为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影响下,加快了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步伐。1955年12月,中共湖南省委召开了全省私营工商业改造会议,传达了中央对资改造会议精神,并规划1957年90%的私营工商业得到改造。同时,省委邀请省工商联委员和工商界人士进行了座谈,号召与会人员发挥带头作用。会后各地进行了大规模宣传活动,私营工商业改造很快出现了公私合营高潮。12月9日至19日,衡阳市的棉布、南货、染织业和长沙的绸布、百货业先后实行全行业合私合营。到1956年1月下旬,全省9个省辖市的61个行业和衡阳、长沙两市的私营工商业全部实现公私合营。3月,全省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宣告基本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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