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秘书长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秘书长官名。清代末置。(见:秘书厅) 秘书长澳门立法会设秘书长,负责协调行政和技术辅助部门的工作。秘书长的权限主要包括:建议修改立法会编制以及对内部组织和机关运作所必需的章程,建议招考和任用非领导人员;协调制订有关活动计划、预算、报告及账目的建议书;在其权限范围内,核准取得财物和服务。立法会设助理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出缺时,由助理秘书长代行其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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