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
秦始皇统一天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安徽分属泗水、砀、颍川、九江、鄣、会稽等郡。其中长江以南属会稽郡的一部分,长江以北大部分属九江郡。
两汉时期,地方实行郡、国(诸侯国)并行制,武帝时又分全国为十三州(部)监察区。安徽境分为七郡二国,分属扬州、徐州、豫州三州。
扬州:
九江郡:汉高祖四年(前203)改为淮南国,封给淮南王,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复为九江郡。
庐江郡:原属淮南国,汉文帝十六年(前164)从中另立为郡。
丹阳郡:武帝元狩二年(前121)改鄣郡置。
豫章郡:高祖六年(前201)分淮南国置。
六安国:原属楚地。高祖时先改为衡山国,再改属淮南国。文帝十六年(前164)复为衡山国。武帝元狩二年(前121)改为六安国。
徐州:
临淮郡:武帝元狩六年(前117)置。
豫州:
汝南郡:汉高祖置。
沛郡:汉高祖改泗水郡置。
梁国:汉高祖五年(前202)改砀郡为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