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错综
又称“称谓错举”。指名称的出现有错综现象。按杨树达《中国修辞学》可细分为四类,即姓名错举、姓字错举、姓国错举和上下错举。各类又有细分。
一、姓名错举。指人物的姓氏与名字交错排列。如汉贾谊《新书》“使曹、勃不能制”,“曹、勃”为曹参和周勃,前者取其姓氏,后者用其名字。又如班固《幽通赋》“周、贾盪而贡愤”,“周、贾”为庄周和贾谊,前者取其名字,后者用其姓氏。
二、姓字错举。指人物的姓氏与字号交错排列。如《荀子·性恶篇》“天非私曾、骞、孝已而外众人也”,“曾骞”即曾参,取其姓,“骞”即闵子骞,取其字。
三、姓国错举。指人物的姓氏与国名交错排列。如《汉书·徐乐传》“名何必夏、子,俗何必成、康”。“夏”是国名,传为夏后氏部落领袖大禹之子启所建立的奴隶制国家。“子”,即汤,子姓。
四、上下错举。如《汉书·霍去病传》中“票骑将军去病率师躬将所获荤允之士”。文中“荤”同熏,“允”同狁。荤允,又称作玁狁、熏粥、猃狁等,古之游牧民族。尧时称熏鬻,周时称猃狁,秦时称匈奴。这里用错综法排列,先用“熏鬻”之上一字,再用“猃狁”之下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