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纳西族母系家庭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纳西族母系家庭纳西族(以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地区为典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实行封建领主制度下,存在的一种家庭形式,也是纳西族社会的基本生产与生活单位,为母系氏族社会的残余形态。每个家庭由同一始祖母的后代组成。在母系家庭中,血统世系按母系计算,母系血缘纽结是维系家庭的基础。传统观念认为,妇女是家庭的中心,母系血统是最亲的人,子女从母亲,属于母方,每个家庭一般有二至四代成员,平均七、八人,最多二十余人。主要包括祖母们及其兄弟们(舅祖父们)、母亲们及其兄弟们(舅父们)、姐妹们及其兄弟们。母亲及其兄弟姐妹有抚养教育晚辈的责任,晚辈则有赡养母亲、姨母、舅父的义务。通常由妇女任家长,主持全家的生产、生活的安排和一切对外事务。财产由女性继承,妇女在家庭中有较大的权力,在社会上也享有崇高的地位。为了使母系家庭延续下去,在缺乏女继承人时,往往采取过继养女的方式解决。在婚姻关系上,实行“阿注”(伴侣)异居,即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属于不同的经济单位,通常是男子夜间到女子家里住宿,次日清晨回到母家劳动、生活。所生子女属于女方,男子没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家庭中的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为全家集体所有,男女成员在家庭财产方面处于平等地位。在生活资料的分配上,保留着共同劳动、平均消费的原始共产制原则,并对老人及幼童予以照顾。家中女子在十三岁时举行“穿裙子”成丁礼,表明进入成人期。之前只参加辅助性劳动,此后则担负起农业生产的大部分劳动,成为生产的主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民主改革,才消除了这种母系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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