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继室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继室又称“续絃”或“填房”,是中国古代婚姻史上的一种婚俗。旧时,诸侯的原配夫人死去,诸侯再娶一个女子以填补原配夫人 (正妻) 的空缺位置,所以叫“继室”。先秦时期,继室婚俗极流行,《春秋左氏传》惠公元年记载:“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杜预注释曰:“声,谥也。孟子之姪娣也。诸侯始娶,则同姪之国以姪娣媵。元妃死,则次妃摄治内事。犹不得称 ‘夫人’,故谓之 ‘继室’。”同书又记载“初,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死。继室以其姪。”(《左传-襄公二十三年》)继室这种称法后世延用。《宋书》说:“孝惠崩,周显德五年太祖为殿前都检点,聘后为继室。”帝王的原配夫人极受人们礼敬,她死后也有权利与丈夫合葬于一处。而“继室”则没有这种权利。《明史·后妃传》记载: “穆宗即位,礼臣仪: ‘孝洁皇后,大行皇帝元配,宜合葬祔庙。若遵遗制祔孝烈则舍元配也。若同祔,则二后也。大行皇帝升祔时,宜奉孝洁配。迁葬永陵,孝烈主宜别祀。’”纳继室的风俗在后世一直流行至清朝灭亡。 继室古代对诸侯次妃代理内事者之称谓。诸侯的夫人称元妃,元妃死后,由次妃代理内事者,称“继室”,名份比元妃低,不能称夫人。《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 杜注:“元妃死,则次妃摄治内事,犹不得称夫人,故谓之继室。”后通称续娶之妻为 “继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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