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缠足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缠足封建时代礼教陋习之二。旧时女子从小即被迫用布帛紧扎双足,使足骨变形,成为又尖又小的“三寸金莲”。相传南唐后主李煜令宫嫔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作新月状,由是人皆效之。五代时,缠足女子渐增。《宋史·五行志》记载: “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名“快上马’。”明代缠足之风大盛,脚之大小,成为评价女子是否有女仪闺范的标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女子的生活命运。姑娘出嫁,先得看脚之大小,大脚婆娘没人礼聘,亦受嘲笑。清康熙七年 (1668年) 曾诏礼部罢禁。太平天国时曾禁缠足,康有为等成立过不缠足会、天足会号召禁止缠足陋习。直到辛亥革命之后,缠足之风才渐渐被扑灭。 缠足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妆饰陋习,中国封建社会的女性一直处于男性的从属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使女性成为男性的奴隶与玩偶,古时妇女缠足也被视为一种美。所谓缠足,就是在女性年幼时把脚用一条长布带紧紧地扎裹,从而使脚足变形不能生长,使脚的形状变得又小又尖,这是封建社会特有的审美情趣。缠足之风,从史籍记载看出现在五代以后,相传李后主的妃子窅娘纤丽善舞,李后主做一朵六尺高金莲,令窅娘用帛绕脚,使脚形纤小弓如新月,在金莲中歌舞,舞姿回旋似凌云之中,于是宫人们竞相效仿,并以足的纤弓为妙,缠足之风到了宋代更为普遍流行,在朱子理学的影响下,缠足成为女性一生重要的生活内容,无论是官宦之家的千金,还是庶民百姓的女子,如果女子是一付大脚天足,就可能待于闺阁之中而嫁不出去。女性脚的大小也就成为男性评判女性丑美的标志,这种陋习在中国社会流行了八百年之久。直到近代才被终止。 缠足chɑnzu旧时民间陋习。亦称缠脚、扎脚、裹脚。曾流行于境内各地。当时汉族妇女用布带裹脚,以压缩肌骨,使其变形,成为弓状。女子一般在七岁时开始缠足,届时坐在水缸板上,先吃一个鸡蛋,再用一条二寸宽、四尺多长的布条帮扎。前脚掌向内弯进,脚凹处以能塞进一个鸡蛋为宜。从前后上下绕扎,继用针缝死,再用帮带扎牢。一年后将布梢放开,使脚部畸形成长定型。自宋明至于晚清,受封建礼教的影响,妇女自行缠足,穿三寸金莲,围三尺锅台,其身心备受摧残。清末,以教育家刘古愚为代表的陕西维新志士组织劝不缠足会,为破除数百年之沉迷锢蔽,大声疾呼,在民间起了很大影响。至建国前夕,缠脚彻底绝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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