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缪孔昭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缪孔昭1682~1752字省夫,号潜村。初任运粮官,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因功升汜水县令。次年中牟河决,调任中牟县令。六十年,又调兰阳,兰阳亦滨河,多水患,拟《治水十条》,禀河督,檄行州县,如法修备,河堤得以巩固。又招集流亡,给牛、种子,使民复业,申请豁免滨河地额。升颍州知州。历任禹州、许州知州,升河南按察使。雪冤狱,获宽典者数百人。乾隆元年(1736)改补京官,因无缺归乡。曾督修邑学。十六年弘历南巡,赐为鸿胪寺正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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