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1991年1月19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准则”指出: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努力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报道新闻和传播信息,反映并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作用。“准则”要求中国新闻工作者,要忠于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要坚持新闻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针,发扬党和人民新闻事业的优良传统,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反对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业不正之风,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准则”向中国新闻工作者提出了八条职业道德准则要求:(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三)遵守法律和纪律;(四)维护新闻的真实性;(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六)保持廉洁奉公的作风;(七)提倡团结协作精神;(八)促进国际友好和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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