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老人再婚权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老人再婚权老人丧偶或离异后再次结婚的权利。无论从心理上讲,还是从生理上讲,老人再婚都是合乎人情,合乎法律的正当要求。我国《宪法》和《婚姻法》都规定,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老人在配偶亡故或配偶离开的情况下,可以再婚,这是老人的合法权益之一。只要老人双方自愿,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书。他们的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再婚使夫妻生活失而复得,它有益于丧偶者的身心健康。合谐的婚姻关系顺应了自然,可使人摆脱精神压力,得到性爱和其他需要的满足。独身者要比夫妻生活的人更易在身心两方面受到损害。婚姻满足感可帮助老年人加强对生活的信心。所以,再婚是老人应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阻碍。如果子女阻挠老人再婚,那是错误的、违法的。轻者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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