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老人复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老人复婚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老人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复婚的主要特征是: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了原来的婚姻关系的,且目前仍然无配偶;要求复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原是夫妻关系。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复婚登记程序适用于结婚登记的有关规定。但婚姻登记机关应收回原离婚证,并在重新颁发的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以便查考。离婚以后的男女双方老人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批准,发给复婚证后才能恢复夫妻关系。任何当事人以双方原已有夫妻关系为由,不登记就自行同居共同生活的行为是违法的,其“婚姻关系”不是国家和社会所承认的,自然也不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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