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营造用材林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营造用材林广西历来有种植和经营用材林的优良传统,在旧中国桂北、桂东北地区群众经营的杉木、毛(楠)竹,已有一定规模。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52年,广西以营造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建设,最先在桂北、桂东北杉木产区融水、融安、三江、龙胜、资源等县开展用材林建设工作。随后,各地在造林中,把发展用材林摆在优先的地位,国营林场以95%的林业用地发展用材林。在桂北、桂东北大部分地区及桂中部分山区,以种植杉木为主;桂北、桂东北少数丘陵区及桂中、桂南在部分地区,以种植马尾松为主;桂西南低丘陵缓坡地则大力发展桉树,形成了以杉、松、桉为主体的用材林格局。据统计,从1950—1992年,全自治区累计造林1 308.3万多公顷,其中用材林达369.21万公顷,占造林总数的2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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