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能源消费总量(折标准煤)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能源消费总量(折标准煤)一定时期内全国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是观察能源消费水平、构成和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3部分。1978、1980、1985、1990、1995、2000~2005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分别为57144、60275、76682、98703、131176、138553、143199、151797、174990、203227、222468万t标准煤。其中2005年煤炭、石油、天然气、水电消费量分别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8.7%、21.2%、2.8%、7.3%。❶终端能源消费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1985、1990、1995、2000、2002~2004年,中国终端能源消费量分别为735586、94289、124252、132030、144231、166633、194104万t标准煤,其中工业终端消费分别为48021、63239、89473、89266、96864、113725、134442万t标准煤。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