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雇工放牧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雇工放牧牧主雇用贫苦牧民为其放牧, 又分为长 (年)工和短 (月)工两种。 长工, 一般除吃饭以外, 一年给一件皮袄、 一件毡衣、 一双靴子、 一条带子, 折抵工资后, 所余无几, 很难养家糊口。 短工, 工资亦十分微薄。据1952年海北州门源、 祁连、海晏县和黄南州尖扎、 同仁等县调查, 牧主雇用常年牧工, 除给少量吃穿补贴外, 劳动一年仅给报酬 (折合人民币) 30~150元。 雇用月工, 一般不管吃穿,月工资最高为20元, 一般为15元, 最低仅5元。 雇工除日常放牧外, 还要无偿为牧主干许多家务杂活,生活十分艰辛,温饱没有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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