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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董仲舒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075 董仲舒

提出 “天人相通”的道德观,认为人们的道德准则是“天”规定的,人们的行为若不体现“天意”,“天”便要降灾难于人,所以要“王者法天意”。在人性论上,继承了孔子的“惟上智与下愚不移”的思想,吸收和改造了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提出了“性三品”说,认为人类天生具有三种不同的品格,“至人”是道德的化身,是承“天”命教化“中民”统治“下民”的。“圣人之性”是上品,有仁无贪,有善无恶。“斗筲之性”是下品,有贪无仁,有恶无善,“中民之性”是中品,有贪有仁,可恶可善,因此犹待道德教化,通过 “明教化民”的道德教育使人性达到“人道之善”。从阴阳五行说出发,提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规范。认为“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阳尊阴卑”,以此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思想即“君为阳,臣为阴; 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和仁、义、礼、知、信为“五常之道”。“三纲五常”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成为支撑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在义与利的关系上,把孔孟重义轻利的观点发挥到极端,提出“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他的伦理道德思想继承并改造了儒家的思想,成为整个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


044 董仲舒

西汉儒学教育家。中年开始从事教育,十分重视教育在维护封建统治中的作用。在贤良策中提出三大文教政策的建议,并欲凭借国家力量加以推行。其一为设太学养士,培养治国安邦的儒学英才;其二为选士贡贤,发现、推荐、选拔社会上既有的人才,使天下贤才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做到“养”“举”结合;其三主张独尊儒术,统一思想,以“三纲”“五常”维系人心,确保汉王朝长治久安。他继承儒家传统思想,行教化,正万民,“以教化为大务”。遵照“圣化”原则,因材施教,循循善诱,认为教学贵在刻苦钻研,要节博合宜,循序渐进,专一虚静,排除杂念。


132 董仲舒约前179—前104

西汉思想家、儒学大师。其法律思想以 “君权神授”、“天人感应”和“阴阳五行”为基础,主张以“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和“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并宣称“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因此来论证封建神权、君权、族权和夫权的合理性和永恒性。他系统地提出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理论,认为天以阳为主,以阴为辅,人主就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强调礼义教化的作用,但又不放弃刑罚;他还创春秋决狱的先例,取《春秋》经义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并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今已佚。此后,“三纲五常”成为封建立法的基本原则,德主刑辅、礼法并用则成为封建刑事立法的指导原则。春秋决狱对封建法律和法学的发展有深刻影响。


035 董仲舒

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提出概念的先天起源说,认为名号是天意的表现。并区分了“号”和“散名”两类不同的概念:”名众于号。号其大全。名也者,名其别离分散也。号凡而略,名详而目。目者,遍辩其事也,凡者,独举其大全也。”并将其作为审辨是非曲直的标准,“欲审曲直,莫如引绳;欲审是非,莫如引名。名之审于是非,犹绳之审于曲直也。”并运用“偶类”法和“同类相动”的理论,用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来类推和比附社会现象,“帝王之将与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其道一也”。


056 董仲舒前179—前104

西汉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治今文经《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曾任博士、江都相、胶西王相。景帝时为博士,好孔子学说,举为贤良。汉武帝诏举贤良方正,他对以“天人三策”,主张“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为武帝采纳,开此后2000余年独尊儒学局面。提出 “三统” 说 (亦称“三正”说),认为历史是黑、白、赤三统往复循环,夏属黑统,商属白统,周属赤统,继周者又当为黑统;每朝之始,须变更制度、礼仪,但认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宣布封建制度的永恒。哲学思想以天人感应说为中心。天是最高的神,万物是天的安排。皇帝是天在人间的代表。帝王应保持阴阳调和,可改变制度但不能改变包含天意的政治道德原则。“君权神授”是其神学国家观。他提出的“三纲”、“五常”,是调整封建政治结构和君主治理国家的基本准则,成为几千年封建伦理道德的基础。他提出人性三品说,主张以德教为主、刑罚为辅进行统治。还提出“兴学”、“养士”、“选举”的主张,以强化封建政权统治。他观察到当时由于兼并造成的社会贫富悬殊现象,为此提出限田、去奴婢、薄赋敛、省徭役等进步措施。后托病辞官,朝庭如有大议,常遣使者就其家问之。著作有《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董子文集》、《春秋决狱》等。


034 董仲舒前197—前104

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景县)人。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建议汉武帝举贤良文学之士时,“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其议为汉武帝采纳,自此,儒学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正统。他以儒学为主,杂以阴阳五行学说,形成以神权、君权、父权、夫权为枢纽的神学体系。宣扬“天人感应”学说。认为天为“万物之祖”,“百神之君”,按自己的意志塑造人类的形体及道德品质,同时委派国君,以符瑞、灾异表示希望与谴责,借以指导地上统治者的行动; 统治者承天意行事,被统治者顺从国君,亦能促使天降祥瑞。提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试图借天意使封建制度神圣化、绝对化。主张人性分为上、中、下三品:圣人之性情欲少,不教而能善;中民之性,有情欲,可以为善,可以为恶;斗筲之性,情欲多,虽教也难为善,只能为恶。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及仁、义、礼、智、信等“三纲五常”。宣扬黑、白、赤三统循环的历史观。在认识论上,认为人的认识就在于与天意相符,而天意“唯圣人能见之”。主张来自天意的“名”,是一切是非曲直的标准。认为 “欲审曲直,莫如引绳; 欲审是非,莫如引名”。但又提倡努力求知,积极进取:“事在疆勉而已矣。疆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在政治上,主张“限民名田,以澹(赡)不足”,“塞并兼之路”,“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著作有《春秋繁露》、《董子文集》、《举贤良对策》。

董仲舒约公元前198—前106Dongzhongshu

广川(今河北景县)人,西汉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曾因对策,受汉武帝赏识,任江都相,后改为胶西相,不久辞职家居,朝廷有大议,常派人到家请教。他的哲学认为元是宇宙本原,而世界是十端:天地阴阳五行和人所构成。天与人通过阴阳五行之气相感应,推演出天人感应思想体系。在对策中提出大一统思想,强调思想要统一于孔子儒学。汉武帝采纳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巩固了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奠定了中华民族的主干精神,影响深远。他重义轻利,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对后代特别宋明时代影响很大。关于人性的论述,对后代也有很大影响,启发了性三品论、性善情恶论等。他认为“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是体现天意。这对后代封建社会影响深刻。在经济方面,他突出思想是调均,反对兼并,反对兼利,主张让穷人能够生活下去,以防止阶级矛盾激化。他的理论都是从实际出发又归结于社会实际的,从形式上看是唯心的,实质上是唯物的,对社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所以当时他就被称为“儒者宗”。他的哲学成了汉代统治思想,影响中国社会几千年。他和周公、孔子、朱熹成为影响中国社会最大的四位思想家之一。他的著作主要有《春秋繁露》和“天人三策”(对汉武帝的策问,保存在《汉书·董仲舒传》中)。

董仲舒前179—前104

广川(今河北景县董故庄)人。西汉今文经学的创始人。汉景帝时任江都相和胶西王相等,晚年托病在家著书立说,作品很多,传世之作有八十多篇,由后人编成《春秋繁露》一书,集中地反映了他的思想。董仲舒适应西汉王朝封建大一统政治局面发展的趋势,以儒家思想为主,兼采各家之说,建立了一整套以“天人感应”为基础,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神学思想体系。董仲舒的人口思想:其一,以“德”安民的主张。他在尊君的前提下也表现了某些“重民”的思想,认为统治者不仅要重视人口的增加,更要得民心。他说: “仇雔其民,鱼烂而亡。国中尽空”(《春秋繁露·王道》),指出贫富的对立必然激起人民的反抗。为了防止矛盾的激化,提出了“限民名田”,抑制兼并,实行轻徭薄赋,不误农时,开山泽盐铁之禁等“德政”主张,以此“宽民”、“安民”。他强调“德足以安乐民者”,“恶足以残害民者”(《春秋繁露》“尧舜不擅侈”、“汤武不专杀”)。其二,绝对的男尊女卑。董仲舒把孔子的重男轻女思想推向极端,他假借天意,以阴阳五行为核心,称男性人口为 “阳”,女性人口为“阴”,前者永为主体,后者永为附从。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之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春秋繁露·基义》)。以其三纲五常的理论,将男尊女卑思想神圣化、永恒化、绝对化了。这一荒谬思想对后世影响极其恶劣。其三,以儒学教民。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一统政治,曾提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书·董仲舒传》)。并建议立太学、设庠序,以儒家思想教化百姓,以加强对人口思想的控制。

董仲舒

(公元前179—前104)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哲学家、教育家,广川今河北枣强县广川镇人。他自幼专心勤攻儒学,“三年不窥园”。汉景帝时的博士,汉武帝时应台对策,获得头名。在对策中系统地提出加强中央集权制的主张,为汉武帝赞许采纳。先后任江都互相、胶西王相。晚年专心著书讲学,是汉代私学大师。他为适应汉武帝时代政治上统一的需要,融汇战国以来各家学说和儒家学派,建立了“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认为“天”是主宰一切的有意志的神,而封建帝王是“受命于天”、执行天意、替天行道的,把儒家的封建伦理道德归原于天道,认为封建大一统是天地不变的原则。他借假天威,要封建帝王“承天意以行事”,按“天道”法则统治人民,以德教为主,刑罚为辅。在三篇对策中,向汉武帝提出三大文教政策建议:
❶独尊儒术,罢默百家。说“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❷开创太学,养天下士。说太学是培养人才的场所,是推行教化统治术的根本措施。
❸“选士”“贡贤”,网罗人才。建议诸列候、郡守从所管辖地区内各选拔贡举贤士二人,以供朝廷考察录用。董仲舒从“性三品”思想出发,强调教育的作用。他认为人性3分为上中下三种,即“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并认为“圣人之性”不教而善;“斗筲之性”虽教而难成善;而“中民之性”可以为善,也可为恶。教育可以防恶养善,善是教育的结果。在“天人感应”和“独尊儒术”的思想指导下,把儒家经典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认为《诗》《书》培养人的志向,《礼》《乐》可以使人纯正和美,《易》《春秋》能明辨是非。还指出:《诗》长于质,《礼》长于文,《乐》长于风,《书》长于事,《易》长于数,《春秋》长于治人。要求学者兼其所长。他主张在教学中应坚持连而贯之、专心致志、强勉努力和“圣化”(即教师要注意学生的才性,适时、适量、适度,从容引导,不急不缓,发挥学生所长)的原则和方法。在道德教育方面,提出“以仁安人,以义正我”,养成严于责己和宽以待人的德行;宁“强勉行道”,道德修养不停留在认识上,而应表现在行动上;要“谨小慎微”,采取“众少成多,积小致巨”、“集善成德”的方法;要“明于性情”,“引其天性之所好,而压其情之所憎者”;要“必仁且智”,德育与智育结合,德育通过智育进行。董仲舒的著作现存有《春秋繁露》17卷,82篇。

董仲舒约前179—前104Dongzhongshu

中国西汉初的儒学大师。他提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天人感应学说, 成为汉代最大的神学唯心主义哲学家。
董仲舒从天人感应论出发, 认为不仅人的形必须与天数相符,而且人的心理也必须与天数相符。在他看来,人的形体与心理,乃是天有目的、有意识地精心制作的结果。对于形神关系,一方面,认为形中有心,心未能超出形体之外;另一方面,又认为形服从于心,心可以支配形体。
董仲舒继承了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中很独特的一种思想——人贵论的传统, 强调人在自然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从天人感应论出发,提出了“天道无二”、“人道贵一”的主张,并据此而推断说:“是以目不二视,耳不能二听,手不能二事。一手画方,一手画圆,莫能成。”(《天道无二》)这说明了注意集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也涉及到了注意分配的问题,还带有心理实验的意味。
在知、情、意方面,董仲舒肯定感知是感官与外物相接的结果,说:“目卧幽而瞑,待觉而后见。当其未觉,可谓有见质而不可谓见。”(《洞察名号》)他认为情的作用有好有坏,但这种好坏不是绝对的,而要看它指向什么对象而定。他主张人的情欲必须予以节制,不可任其放纵:“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汉书·董仲舒传》)他提出了“心之所之谓意”的命题,这与后世所说的“志者,心之所之”相当。他认为意可以扰乱人的精神, 从而减弱其气, 影响到人的寿命。
在人性论方面, 董仲舒首次明确地提出了 “性三品”论, 即把人性划分为 “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三等。他认为圣人之性天生为善,不须教育; 中民之性“有善质而未能为善”,必须教育;斗筲之性天生为恶,无法教育。并且概括地指出:“性者,天质之朴也;善者,王教之化也。无其质则王教不能化,无其王教则质朴不能善。”(《实性》)意即性与教相结合,亦即先天与后天相结合,才能培养出善性这块“合金”来。
董仲舒著有《春秋繁露》一书, 《汉书·董仲舒传》另录有他的 《举贤良对策》三篇。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Dongzhongshu

西汉唯心主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广川镇)人。少习《公羊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曾先后任江都相、太中大夫、胶西相。建元元年(公元前140),武帝召试天下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上《天人三策》,系统地阐明了他的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提出“天人感应”学说,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君主是天选择来统治人的,“天以天下予尧舜,尧舜受命于天而王天下”(《春秋繁露·尧舜汤武》),既然君权天授,那么就应该“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天用祥瑞或灾异来暗示皇帝的统治是否成功,如果皇帝的言行符合天意,天就用祥瑞表示褒奖,否则就用灾异表示警告。天道以阳为主,以阴为佐,阳为德,阴为刑,人君也应该效法天道,以德为主,以刑辅德。董仲舒吸取了秦王朝施暴政、重刑罚而覆灭的教训,从统治阶级的立场出发,提倡德治,限制豪强兼并土地,不许官吏与民争利,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这些主张多被汉武帝所接受,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董仲舒据《公羊春秋》立说,主张大一统,并认为“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汉书·董仲舒传》)强调要损抑诸侯,加强君主集权,为了在思想上也实行大一统以巩固专制主义集权统治,董仲舒针对西汉初年社会上诸子百家思想十分活跃的情况,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同上)。这建议被汉武帝所接受,从此,儒家学说成为历代王朝的统治思想。董仲舒还主张在长安建太学,培养人才,宣扬儒学。并从太学生中选拔官吏。董仲舒还把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观发展成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以维持封建社会中绝对统治和绝对服从的秩序,又提出仁、义、礼、智、信“五常”,作为调整“三纲”的基本原则。董仲舒的学说基本上是借用阴阳家的思想和法家的集权思想重新解释儒家经典,这种新的儒家学说适应文、景以来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对于巩固封建国家的统一有积极作用。董仲舒的学说在西汉以后一直为封建统治阶级所拥护、利用。董仲舒著有《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是研究其思想的直接材料。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Dongzhongshu

西汉思想家、教育家。广川 (今河北枣强县广川镇)人。精于 《春秋公羊传》。景帝时,任博士, 为官方讲授儒家经典,有“汉代孔子”之称。汉武帝时举贤良文学之士,曾先后任江都王相和胶西王相。治经学勤奋、刻苦,生活严肃,道貌岸然,“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他适应当时巩固 “大一统”的需要,提出并论证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武帝采纳。从此开2 000余年封建社会以儒家学说为正统之先声。坚持宗教神学道德观点, 认为 “仁义制度之数, 尽取之天”。(《春秋繁露·基义》)“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对策》三)。建立“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纲常体系,论证了 “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赋予封建伦理纲常以神圣性和至上性, 对整个封建道德起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义利观上, 既肯定义、利 “两养”,“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身之养莫重于义》)又认为“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同上),提倡“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在人性论上,他把人性分为不教而善的 “圣人之性”,可教而善的“中民之性” 以及教而不善的 “斗筲之性”, 谓之 “性三品说”。他认为,从真正严格意义上说来,圣人之性、斗筲之性都 “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即性是指普通人与生俱来的一种心理资质。人性有性、情两个方面, 性仁情贪。性具 “善质”, 非 “性固己善”,“善,教训所然也,非质朴之所能至也。”据此提出“以教为本”的教化思想。认为教化有“成性”、“防欲”两大功能。王者的主要任务是德治和教化。“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春秋繁露·精华》)。在德育方法上, 强调 “谨小慎微”, 采取 “众小成多, 积小成巨”、“渐以致之”的方法,并强调德育必须通过智育来进行。著作有 《春秋繁露》、《董子文集》, 另在 《汉书·董仲舒传》 中存有 《举贤良对策》三篇。

董仲舒前179~前104

西汉的思想家、文学家。广川(今河北景县)人 景帝时任博士,研习 《公羊春秋》,发奋读书,达到三年不窥园的地步,成为当时著名儒学家。武帝时被举为贤良文学,曾任过江都王相、胶西王相。后托病辞官,归家专门著书。今存《春秋繁露》17卷、《董子文集》 1卷,还有《士不遇赋》 1篇,收于 《古文苑》。
董仲舒是公羊派儒学大师。在武帝时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而且得到采纳。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汉代完整的社会统治思想,使读书人全都成为儒生,有效地结束了原来百家争鸣的历史。汉代儒学,已不同于孔孟之道,完全是一套官方统治思想,有孔孟思想中的若干成分,又糅合了阴阳家与法家思想,形成了一种以维护皇权为目的的实用之学,而且逐渐发展成为历代封建王朝统治思想,也严重束缚了文化的发展。
董仲舒的《士不遇赋》抒发了怀才不遇的感慨,是同类作品中较早的。《春秋繁露》比较全面地展示了董仲舒的思想。此书有清抱经堂刻本、《四部丛刊》影印本。

董仲舒

中国西汉时期思想家。建立“三纲五常”的理论体系,强调“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天经地义的。宣扬天人感应的理论,认为“为人者天也”,人是天创造出来的,“人副天数”,天依照自己的特点构造了人的形体、精神面貌、思想感情及道德品质;天人之间互相感应,天选择君主统治人民,但会以“灾异谴告”的方式惩罚不行善政的君主。把儒家学说奉为正统思想,主张加强思想统治。建议设立学官,传授儒家经典,以儒家经典做为选拔官吏的标准。参见“哲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

中国汉代教育思想家。重视教育事业,认为君主的重要职责在施教化,应以教化为“提防”,立太学、设庠序。提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及人性论,认为圣人生而知之,不必受教育;斗筲之人则是愚昧的,不能受教育;中民具有善性,必须受教育才能成为善性。在学习上提出“多连”和“多贯”的方法,只要“连而贯之”就可以推知天下古今知识。参见“哲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

见“伦理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

西汉时期唯心主义哲学家和今文经学大师。他的人口思想中影响最大的是把孔子的男尊女卑思想推向了极端,贯以阴阳五行之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之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春秋繁露·基义》)。认为这不仅“尽取之天”,由上天决定的,而且阳永远是主体,阴永远是附庸,“阳之出也,常悬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悬于后而空守处”。故“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春秋繁露·基义》),男尊女卑是天经地义,永恒不变的。此外,他认为“群生和而万民殖”(《汉书·董仲舒传》),主张增加人口,释放奴婢,并取消任意杀害奴婢的权力,“去奴婢,除专杀之威”(《汉书·食货志》)。这在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对人口的增加、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参见“哲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

西汉伦理思想家。确立三纲五常为道德原则;首创性三品说的人性论;倡导义重于利的义利观,认为“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矣。”(《春秋繁露·身之养莫重于义》)又进一步在义利对立意义上提出“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的道德实践路线。参见“哲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

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体系的创立者。认为,1.君权神授,须以三纲为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2.“任德而不任刑”,德主刑辅。3.犯罪源于“趋利而弃义”的人性,“民不乐生”,安能避罪,反对过分压榨民众。4.倡导春秋决狱,“论心定罪”,使儒家经典法律化。其法律思想的影响极其深远。法学著作有《春秋决狱》等。参见“哲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

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省枣强县广川镇)人。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早年专治《公羊春秋》,景帝年间,传授儒家经典。治学勤奋,“三年不窥园”,生活严谨,“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汉书·董仲舒传》)。被视“为儒者宗”(《汉书·五行志》),“为群儒首”(汉书·董仲舒传》)。汉武帝诏举贤良文学之士,他对以“天人三册”,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举贤良对策》),为汉武帝采纳,开此后两千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先声。在伦理观上,以儒家道德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穿在一起,形成封建神学体系。其体系中心是“天人感应说”。认为天为“万物之祖”,“百神之君”,天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人,人从形体到精神都是天的副本。人间的尊卑关系也是天定的秩序,“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天地为一合,天为阳,地为阴;君臣为一合,君为阳,臣为阴;父子为一合,父为阳,子为阴;夫妻为一合,夫为阳,妻为阴(见《春秋繁露·基义》)。“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并由此提出,君臣、父子、夫妻“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天能赏善罚恶,对在位统治者经常用符瑞、灾异分别表示希望和谴责,用以指导他们的行动,为君权神制造理论。提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举贤良对策》),将封建统治秩序神圣化、绝对化。提出人性分上、中、下三品,即不教而善的“圣人之性”、可教而善的“中民之性”和教而不善的“斗筲之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以教为本”的思想,“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春秋繁露·精华》)。其论说发挥先秦儒家重义轻利思想,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另于《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中讲:“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对后世影响尤大。著作有《春秋繁露》、《董学文集》,另在《汉书·董仲舒传》中存有《举贤良对策》。

董仲舒前179—前104

西汉著名哲学家,思想家,著作有《春秋繁露》等。汉武帝元光元年他被举为贤良,对答汉武帝策问,成为有名的《天人三策》 (即三篇《举贤良对策》),系统说明大一统的政治主张与天人相与的哲学思想。本文的结语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统,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诗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这段文字,引经立论,将荀子《非十二子》中提出“圣王之所禁”的主张,作了符合新的政治需要的阐释,进而形成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一代基本国策,而其张扬儒术,雍容论道的文风,也一变先秦汉初以来诸子百家放意纵谈的传统,对两千年间封建正统文人的学风、文风、思想作风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董仲舒还竭力倡导一种“中和之美”。他说:“中者,天下之始终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他用中和来观察一切,衡量一切,也用于对作家作品的评品。他要求“君子怒则返中而自悦以和,喜则返中而收之以正,忧则返中而舒之以意,惧则返中而实之以精。夫中和之不可返如此。”据此,就取消了文章中的一切喜怒忧惧的个人情志,诸子之辞,纵横之说,屈赋庄论,就都在排斥之列了。从这个意义上看,董仲舒应是官方文学的早期倡导者和实践者之一。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dong zhongshu

祖籍广川(今河北枣强县),徙居茂陵(今兴平市)。西汉名儒,景帝时为博士。武帝继位,任江都(今江苏扬州市)国相,后废为中大夫。因论灾异事,险被诛,后诏赦,遭公孙弘忌,奏为胶西王相,欲杀。然胶西王以为大儒而善待。旋托病闲居。太初元年(前104)卒于茂陵家中。终年76岁。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鼓吹“君权神授”,宣扬“天命”、“天人感应”与“天人合一”,为封建专权统治奠定了理论基础。现存有《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及部分奏疏等。

董仲舒前179—前104

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 (今河北枣强东) 人。曾任博士、江都相、胶西王相。专治《公羊春秋》,著有《春秋繁露》及《董子文集》。汉武帝诏举贤良方正,他对经“天人三策”, 建议“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 被采纳, 开此后二千余年封建社会的儒学正统先声。他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揉阴阳五行之说,提出“天人感应”论。认为“天”是“神之大君”、“群物之祖”,主宰世间一切,常用符瑞和灾异表示对人间统治者的希望和谴责,以指导其行动,为“君权神授”制造理论根据。将天道和人事牵强比附,企图论证“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假借天意把封建统治秩序神圣化、绝对化,但对统治者也有震慑作用。还提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和“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之性善,斗筲之性恶,中民之性可善可恶。还创立“三统三正”的历史循环论,认为夏尚黑为黑统,商尚白为白统,周尚赤为赤统,历史就在这三统中循环。揭露秦以来的土地兼并、两极分化,提出对策:“限民名 (占) 田”,限制士地兼并,以缓和社会矛盾。教育上主张以教化为“隄防”,立太学,设庠序。

董仲舒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中国汉代儒家思想家、教育家,河北广川(今河北景县)人。幼年好学不倦,勤读儒学,中年收徒讲学,开始了教学生涯。有“汉代孔子”之称。汉武帝时,大举天下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应召对策。系统地提出加强中央集权制的主张,取得了第一名。董仲舒一生不得志,晚年回家,专心致志于讲学著书。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基于他的人性论为基础的。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和作用,在于“化民感性”,使受教育者能达到“正其谊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的要求,即为统治阶级的利益着想。他认为教育对于个人的作用在于行善。教育对社会的作用在于防止恶性,培养塑造善性。为此,他提出了三个重要的教育政策。
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❷开创太学,改革选士制度。他主张中央设立大学,以教育贵族、大地主和官僚的子弟,在地方设立庠序,以教育一般人民的子弟。选士、贡贤、网罗天下人才。
❸兴教化,正万民。他非常重视国家教民的事业,王者的主要任务是德治和教化。教学方法上,注重专一虚静,强勉努力和博学多才。“目不能两视,耳不能两听,手不能二事,一手画方,一手画圆,莫能成”。他要求教师做到“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 齐时早晚,任多少,适疾徐,造而易趋,稽而勿若,省其所为。而成其所湛,故办不劳而身大成,此之谓圣化,吾取之。”教师对学生进行施教时要做到适才、适量、适度,做到“为人师表”。在德育方法上,他强调“谨小慎微”,采取“众小成多、积小成巨、渐况致之”的方法,并强调德育必须通过智育来进行。董仲舒的著作:《汉书·圣文志》 著录123篇,大部分已佚。他的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 《春秋繁露》 82篇中。


董仲舒

董仲舒 (公元前179—前104),西汉唯心主义哲学家。河北广川 (今河北枣强县广川镇) 人。少治 《春秋》。汉景帝时曾任博士,武帝即位后,以贤良对策得到赏识,曾任诸侯王相。一生大部分时间“以修学著书为事”。著有 《春秋繁露》、《春秋决狱》 等。他适应当时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建立了一套与封建中央集权制相适应的封建神学唯心主义的思想体系,主张 “《春秋》 大一统”,要求以经过改造的儒家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他的法律思想是其整个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❶主张以 “三纲” 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为了维护和加强封建统治,董仲舒提出了 “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的说教。所谓 “三纲”,即 《礼纬·含文嘉》 所说的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他认为 “三纲” 是按 “天意”制定的,任何人都得遵守。在 “三纲”中,他特别强调君权,宣称君主是作为最高主宰的 “天” 的儿子,是 “承天意” 来管理社会和教化臣民的。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君主个人咨意横行,又声称 “失道”之君必将受到 “天” 的谴责。从此以后,以维护君权为核心的 “三纲”,便成了封建立法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❷宣传德主刑辅。德主刑辅是董仲舒作为一种治国方针提出来的。他认为治理国家应当以儒学倡导的道德教化为主,以刑罚为辅,否则就有灭国的危险。他说,秦国就是由于抛弃道德教化,“师用商之法,行韩非之说”,专用刑罚,从而造成 “群盗并起”、“奸宄不息” 的局面,最后亡了国。他运用神学唯心主义哲学,力图证明 “德主刑辅” 说是符合 “天意” 的,认为 “天是宇宙间万物的最高主宰,是有意志的”。“天” 用阴阳、五行以及四时的变化,来表示它的意志。
❸认为犯罪源于人性。他以唯心主义的观点,从人性上解释犯罪的根源问题。他说: “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 人性中由于包含有“善质”、“善端”,经过教化即可达到“善” 的标准。同时,人也具有 “贪” 性和好 “利” 的 “恶质”,即促使人犯罪的根源。
❹提倡 “春秋决狱”。春秋决狱亦名 “春秋折狱” 或 “经义折狱”,即以儒家经典、特别是 《春秋》 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审判的依据。董仲舒是最初提倡 “春秋决狱” 的儒者之一,但所著 《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早已失传,仅有数例散见于各书中。从所见到的决狱案例和董仲舒的其他著作看,“春秋决狱” 的含意主要是以 《春秋》 经义为依据,断定是否犯罪。凡符合 《春秋》 精神的行为,即使违法,也不认为是犯罪; 凡不符合或违背《春秋》 精神的行为,即使不违法,或原无法律规定,也可定为犯罪,或者按法律规定本应处轻刑,由于违背 《春秋》 精神,可处重刑,并强调 “原心论罪”。“春秋决狱” 是要求以儒家思想作为进行封建审判活动的指导,实际上使儒家经典法律化。经他的提倡后,“春秋决狱” 在汉代极为风行,并对汉以后历代的封建审判活动有一定影响。

董仲舒前179~前104

西汉思想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景帝时为博士。下帷讲诵,三年不窥园。武帝时,举为贤良,对以天人三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为武帝所采纳,开创了此后两千余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时代。拜江都相, 中废为中大夫。以言灾异下狱,寻赦出。后为胶西王相,以病免,家居茂陵(今陕西兴平西北)。其学把儒家的基本理论同战国以来风行不衰的阴阳家的五行宇宙论相配置, 建构起一种朴素的系统论神秘图式,从而使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串在一起,形成新的儒学体系,体现了时代精神, 适应了当时大一统的汉王朝的需要。体系的中心是所谓“天人感应说”。认为“天”对地上统治者经常用符端、灾异分别表示希望和谴责,用以指导其行动。他还提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和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品的论点,宣扬“黑、白、赤三统”循环的历史观。他对当时“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无)立锥之地”的阶级矛盾现象有所揭露,提出“限民名田, 以澹(赡)不足”, “塞并兼之路”的抑兼并主张。教育上,主张以教化为“堤防”,立太学,设庠序。他反对任子之法,提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 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主张“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著有《春秋繁露》(可能经后人附益修改)及《董子文集》。

董仲舒前179—前104

西汉中期儒家春秋公羊学派大师。广川 (今河北枣强)人,从小攻读《春秋》,景帝时任博士。武帝时上《天人三策》,名声大噪。在他退居家园之后,朝廷每有大议,常专遣使者前往问政。所创始的今文经学,因其思想体系适应了汉代中期的政治需要,故得以发扬推行,成为儒家的正宗,著有《春秋繁露》一书。在哲学上依据《春秋》穿凿附会,提出天人感应的命题,认为人君之权,受命于天。天常以符瑞显示希望,以灾异表示谴责,来指示天子的行动。与此同时,提出“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论点,主张“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封建纲常名教。政治上,反对秦朝汉初单一的法制,强调在正法度之同时,还要明教化。他认为,上天有阴有阳,阴为刑而阳为德,所以人间也就应该同时具备教化和法度。政治统治,要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即刚柔相济、软硬兼施。思想上提倡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企图利用儒学统一地主阶级的思想意识。这个主张得到汉武帝的同意和采纳,从而使儒学获得独尊的地位,成了汉武帝时期推行文化专制主义的工具,对巩固西汉中央集权政治起了巨大作用。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

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 (今河北景县) 人。专治《春秋公羊传》。其学以儒家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贯穿神、君、父、夫权,形成封建神学体系。体系的中心是“天人感应”说。认为天为“万物之祖”,“百神之君”,将天道和人事牵强比附,企图论证“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借天意使封建统治秩序神圣化、绝对化。提出 “三纲五常” 的封建伦理,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品。宣扬历史循环论。对贫富悬殊的现象有所揭露,主张“限民名田,以澹不足”,抑制豪强兼并土地。著作有《春秋繁露》、《董子文集》和保存在《汉书·董仲舒传》中的 《举贤良对策》。


董仲舒

董仲舒 (公元前179—前104),中国汉代儒家思想家、教育家,河北广川 (今河北景县)人。幼年好学不倦,勤读儒学,中年收徒讲学,开始了教学生涯。有 “汉代孔子”之称。汉武帝时,大举天下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应召对策。系统地提出加强中央集权制的主张,取得了第一名。董仲舒一生不得志,晚年回家,专心致志于讲学著书。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基于他的人性论为基础的。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和作用,在于 “化民感性”,使受教育者能达到 “正其谊寓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的观而善等主统治阶级的利益着想。他认为教育对于个人的作用在于行善。教育对社会的作用在于防止恶性,培养塑造善性。为此,他提出了三个重要的教育政策。(1)罢黜百家,独尊儒术。(2)开创太学,改革选士制度。他主张中央设立大学,以教育贵族、大地主和官僚的子弟,在地方设立庠序,以教育一般人民的子弟。选士、贡贤、网罗天下人才。(3)兴教化,正万民。他非常重视国家教民的事业,认为王者的主要任务是德治和教化。教学方法上,注重专一虚静,强勉努力和博学多才。“目不能两视,耳不能两听,手不能二事,一手画方,一手画圆,莫能成”。他要求师做到 “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 齐时早晚,任多少,适疾徐,造而易趋,稽而勿若,省其所为。而成其所湛,故办不劳而身大成,此之谓圣化,吾取之。”教师对学生进行施教时要做到适才、适量、适度,做到 “为人师表”。在德育方法上,他强调 “谨小慎微”,采取 “众小成多、积小成巨、渐况致之”的方法,并强调德育必须通过智育来进行。董仲舒的著作; 《汉书·圣文志》著录123篇,大部分已佚。他的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 《春秋繁露》 82篇中。

董仲舒

西汉思想家、散文家。广川[今河北省景县(枣强?)]人。生于公元前179年。自幼熟读诸子百家之书,中年时收徒讲学,后著述讲学。武帝时官居江都王相、胶西王相,后托病归家,专心修学著书。公元前104年卒于家中。著有《春秋繁露》82篇、《举贤良对策》3篇。《汉书·艺文志》著录其著作123篇,现存《春秋繁露》17卷,《董子文集》2卷。

董仲舒前179—前104

西汉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广川(今河北枣强县东广川镇)人。景帝时为博士。武帝即位的次年,曾接受武帝的策问。向武帝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提出了一套为封建统治服务的理论和主张。他吸收法家思想,并以此解释《春秋》,又以《春秋》断案,把儒法揉合为一体。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提出了“天人合一”说和“天人感应”说。把自然和社会的一切变化,都归之于“天”。人间的帝王就是天意的代表。从天授君权说出发,大力宣扬君臣父子等级观念,并提出了 “三纲“、“五常”的伦理规范。他还提出了 “性三品”论,认为人性是有等级的。董仲舒的新儒学,迎合了当时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形成了一整套为封建统治服务的理论,因而得到汉武帝的重视。汉武帝采纳了“独尊儒术”的建议,设立五经博士官,招收博士弟子,凡通一经以上者,即可以补官。此后,以孔孟为正宗的儒学便成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正统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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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9: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