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被害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被害人beihairen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或不法行为侵犯的人。诉讼参与人之一。被害人有权参加诉讼活动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视诉讼程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自诉程序上,被害人是诉讼当事人,居于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程序上,由于公诉人(检察长)居于原告地位,被害人处于证人地位,但又不是一般的证人,因而在法律上对被害人又作出不同于证人的一些特殊规定。例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时,人民检察院应将免予起诉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不服,可在收到此书后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在法庭审理中,被害人可在公诉人发言之后接着发言,参与辩论。如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向人民检察院要求抗诉。对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并有权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 被害人在犯罪学上,指遭受他人侵害或因偶发事件的结果而处于受损地位的人。有的学者认为被害人不应限于自然人,也应包括法人团体。甚至有人认为被害人不限于犯罪事件的被害人,也应当包括无加害人的被害人,如灾害事故中的受损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受到损害的人。是当事人的一方,与被告人居对等的诉讼地位。各国法律均赋予被害人一定的诉讼权利,并规定其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但是,不同的国家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的多少、种类有所不同。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当事人之一。作为自然人的被害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例如,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对于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自己享有的法定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行为,有权提出控告,认为公安机关对自己控告的事实不予立案有错误,有权依法申请复议;对于人民检察院作出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依法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有权依法申请回避;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刑事诉讼; 修改、补充对自己询问的笔录; 依法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经审判长允许对公诉人指供的犯罪事实陈述,向被告人发问、申请新的证人到庭、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调取新的证据; 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不服第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依法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不服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申诉。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是自诉人,在法院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被害人承担的法定义务,如,对于依法询问,应当如实陈述; 不得提供虚假证据等。 |
随便看 |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