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康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西康省本为西藏康地。称“喀木”。西藏四部之一。约当今昌都地区。1914年设川边特别区。1924年改为西康特别区。1928年筹建西康省。1939年划入四川雅安、西昌等县正式建省,省会康定(后移巴塘),简称康。1955年撤销。 西康省旧省名。民国28年 (1939年) 以西康行政督察区 (即原川边特别区) 及四川省第十七、十八行政督察区地置。省会驻康定市 (今县)。设5行政督察区、33县、2设治区、1实验区。辖境约当今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雅安地区、攀枝花市以及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1950年,金沙江以西改设昌都地区。1955年撤省,金沙江以东地区划归四川省。1956年昌都地区划归西藏自治区。参见西康建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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