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证据接纳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证据接纳制度一种证据规则。它要求负责立案的审判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具收取证据的收据。告诉法庭在收案时将当事人提起诉讼所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登记,填写证据收据表,该表由审判人员签字或盖章后,交给当事人作为凭证。这样,严格了证据交接手续,提高了当事人对证据材料重要性的认识。有利于克服过去当事人提交证据后,法院并不出具任何手续,证据流转程序不严密,容易造成证据混乱甚至丢失的弊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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