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财政调拨支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财政调拨支出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支出预算,按照规定的数额、用途、程序和方向无偿拨付给用款单位的财政资金。清代后期,按照中央政府规定,四川财政收入定项定额专款解拨。民国初期,四川财政主要实行以收抵支,余款上解。防区制时期 (1917年~1934年),政局混乱,解款协拨款项全部停办。1934年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后,划分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国税归还中央,除少数专款上解外,四川仅负担部分协款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四川根据各个时期的财政管理体制确定解款项目和比例。解款分为直解中央收入、上解分成收入和上交专项资金,三项之和减去中央补助的余额为净上解数; 协款根据中央安排,曾经由省级财政拨出少量经费,支援云南、贵州等省建设和抗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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