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贤士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贤士太平天国科举考试之称谓。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清咸丰十一年,1861)颁布的《钦定士阶条例》定,嗣后于三月县试后,每年四月举行郡试,分文、武场。四月初四日考郡文学一场,初七、十两日复试二场,取中前两名曰“贤士”,由郡总制发给执照。其余取中者评定甲、乙,概行录送,候提学官到郡考试。惟贤士可直接参加省试的文科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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