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达鲁花赤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达鲁花赤蒙古官名。据《圣武亲征录》、《元史·太祖纪》,太祖十八年(1223)定西域,置达鲁花赤于各城监治之。《蒙古秘史·续集》卷一作答鲁合臣,旁注曰:“镇守官名”。蒙语意为镇压者、掌印者。汉人不能任正官,故在朝廷各部、院及各路、府、州、县置达鲁花赤,主要由蒙古人担任,也常用色目人,以掌实权。总管、知府、州尹、县尹等,均为达鲁花赤副手。 达鲁花赤官名。元代置。由蒙古人担任的执政官。《历代官志概略》: “达鲁花赤,官名。蒙古语: 镇压者、制裁者、盖印者之意,转而有监临官、总辖官之意。元代各路及边境要镇要害部门均设达鲁花赤,主一路之政令。达鲁花赤由蒙古人担任,没人只能任提领,总管等职,虽然其品秩与达鲁花赤同,但只是佐官,不能为正。”《元史·百官志》: “诸路宝钞提举司,达鲁花赤1员,正四品; 都提举1员,正四品; 副达鲁花赤1员,正五品; 提举1员,正五品。” 《续资治通鉴·宋纪·度宗咸淳元年 (公元1265年)》: “(二月) 甲子,蒙古以蒙古人充各路达噜噶齐 (清代译音),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 达鲁花赤Daluhuachi官名。蒙语译音,又译为达鲁噶齐,是长官、镇压者、制裁者、掌印官等意思。元朝实行民族等级制度,有些官职汉人不能充任,达鲁花赤即是主要由蒙古人充任、偶尔也参用色目人的一种特殊官员,在行省以下的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如路、府、州、县均设达鲁花赤,地位最高,但往往不理实际事务,只对本辖区的行政进行督察并握有最高权力。 达鲁花赤蒙古、元朝时的官名。意为“镇守者”,是所在地方的最大监治长官,掌管军政事务,有最后的裁决权。 达鲁花赤亦作“答鲁花赤”、“答鲁合臣”、“达噜噶齐”。蒙古官名。《元朝秘史》释为“镇守官”。蒙古汗国时始置,《元史·太祖纪》:“定西域诸城,置达鲁花赤监治之。”管民掌印,行总辖监治之职,为众官属之长。有元一代承用此制, 汉人不能任正官,多数行政机构、军队及各路府州县设达鲁花赤主管, 主要由蒙古人充任,参用色目人,掌实权。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