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根据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公布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同年4月26日修正),由中、苏、美、英、法、印度、澳大利亚、荷兰、加拿大、菲律宾和新西兰等11国各派法官一人,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其任务是对远东主要战争罪犯进行公正与迅速的审判及处罚。法庭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审讯,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开庭818次。最后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大郎、松井石根、武滕章等7人绞刑,16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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