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连坐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18 连坐一人犯罪而牵连全家、邻里或其他有关的人也受刑罚的制度。又称相坐、缘坐、从坐、随坐。连坐起于夏,《尚书·甘誓》记载夏启有“予则孥戮汝”的军令内容。至商纣发展为“罪人以族”。西周、春秋、战国时代陆续发展,至商鞅变法时构成了严酷的体系:❶全家连坐。对因怠惰而贫困的平民,将其妻子没入官府为奴婢。 连坐刑名。刑事诉讼名辞。即他人犯罪受牵连而坐罪的法律规定。《唐明律合编》: “公罪失错自觉举者,原其罪; 连坐者,1人自觉举,余人亦原之。” 连坐旧制一人犯罪,使其有关人同受处罚的制度。大体上有以下几种:❶亲属连坐,又称“缘坐”。即一人犯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秦简·法律答问》:“盗及它罪,同居所当坐。”应劭注《史记·孝文本纪》曰:“秦法,一人有罪,并坐其家室。”历代对反逆罪均设有缘坐之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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