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送韦十六评事充同谷防御判官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送韦十六评事充同谷防御判官唐杜甫的五言古诗。唐肃宗至德二载(757)作于凤翔,其时诗人为左拾遗。韦十六,排行十六,名不详。评事,官名,隶属于掌管刑狱的大理寺。同谷,今甘肃成县。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冬,安禄山反,同谷正当要冲,始置防御使。判官,唐朝协助节度使、防御使等地方长官处理政务和文书的官员。此诗为送别韦评事赴同谷就任防御判官而作,先写评事忠勇,次叙同谷形势,末言别情缱绻。其中描绘同谷风土民俗云: “受词太白脚,走马仇池头。古邑沙土裂,积阴云雪稠。羌父豪猪靴,羌儿青兕裘。吹角向月窟,苍山旌旆愁。鸟惊出死树,龙怒拔老湫。古来无人境,今代横戈矛。”情意豪纵,景象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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