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于1988年成立。负责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主要职责是:统筹和协调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的工作,研究和解决防治中的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委员会由四川省长任主任委员,国家计委、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国家土地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科学院、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及云南、贵州、甘肃、陕西、湖北5省的负责人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长江水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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