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阑遗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阑遗监官署名。元代置。掌理不阑奚人口及其马匹、鹰犬的管理。属宣徽院。《元史·百官志三》: “阑遗监:秩正四品。掌不阑奚人口 (官吏、豪绅、家奴)、头匹诸物。至元二十年 (公元1283年) 初立阑遗所,秩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正三品。至大四年 (公元1311年) 复正四品,寻复正三品。延祐七年 (公元1320年) 复为正四品。定置太监1员,正四品; 少监2员,正五品; 监丞2员,正六品; 知事1员,从八品; 提控案牍1员,从九品; 令史5人,译史1人,知印兼通事1人,奏差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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