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简用以书写记事的竹片。亦称罪犯证实材料。《礼记·王制》: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必三刺,有旨无简不听,附从轻,赦从重。” 陈浩注: 若有发露之旨意,而无简核之实迹,则难于听断矣。” 简明清时期府、州、县之等第。其税粮等供应较少、政务较轻者称简府、简州、简县,其职官称简缺。明初规定府粮不及十五万石,州不及七万石,县不及三万石及僻静之处为简。 简谥号。君主与大臣之美谥。《逸周书·谥法》曰: “壹德解曰简,平易不疵曰简。” 苏洵 《谥法》曰: “治典不杀曰简,正直无邪曰简。” 郑樵《通志·谥略》把 “简” 列为上谥。历朝谥 “简” 的大臣很多,谥“简” 的君主有周简王、楚简王、秦简公等。 简见“竹木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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