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院长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院长官名。《清史稿·职官志六》:“弼德院: 院长、副院长各1人,(特简兼任)。顾问大臣32人。掌参预密勿,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 “内阁: ……所辖法制院,院长、副院长,各1人。” 院长书院之掌教。宋、元、明书院之掌教曰山长,清乾隆三十年(1765)改山长为院长。至清末仍名山长。参见“山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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