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集合队列练习使四处分散的学生,按指定的队形依次排列起来的口令和方法。动作要领:❶一(二)列横队集合。教师先发出“全体同学注意”的信号,然后站在预定队形中央前,成立正姿势。下达“成一(二)列横队一集合”口令。学生听到口令后,跑步面向教师集合(凡是在教师后侧的学生,应从教师右侧绕过,以免混乱)。基准学生首先跑到教师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学生随基准学生依次向左侧排列,站成指定的队形,自行对正、看齐,成立正姿势。 ❷一(三)路纵队集合。教师的动作同一列横队集合。下达“成一(三)路纵队—集合”的口令,学生听到口令后,基准学生首先跑到教师正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学生以第一名为准,依次向后重叠成指定队形。二路纵队集合时,单数学生迅速地站于教师左前方,依次向后重叠站好,双数学生则在单数学生的右侧,依次向后重叠成二路纵队即可。三路纵队的集合动作同二路纵队。
集合jihe集合论的研究对象,它是一个基本的数学概念. 某个教学班的全体学生,可以看成一个集合;某一书架上的所有书籍,可以当成一个集合;十个数码0,1,2,3,4,5,6,7,8,9也构成一个集合.就是说,有一定范围的,确定的,可以区别的事物的全体,叫做集合,简称为集.集合用大写字母A,B,C,……表示. 集合中的每一个事物叫做集合的元素,简称为元.元素用小写字母a,b,c,……表示. 若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元素a属于集合A”,记作a∈A,读作“a属于A”;若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元素a不属于集合A”,记作a⋶A(或a A),读作“a不属于A”.例如N是一切自然数所组成的集合,有2∈N,而1/2⋶N,-2⋶N. 显然,由集合的概念可知:❶任何一个集合都是以一个整体出现的,而不是以其任何个别的事物出现. ❷集合中的元素可以是任何事物,既可以是具体的直观事物,也可以是抽象的思维对象,但事物的范围必须是确定的,即任何一个事物对于某个给定的集合来说只有两种可能:属于这个集合或不属于这个集合,二者必居其一且仅居其一. ❸集合只与组成它的元素有关,与元素的顺序无关.而且在一般的情况下,约定一个集合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例如,由数1,2,3,4,5组成的集合和由数2,1,3,4,5组成的集合是同一个集合.
集合jihe参见“代数与初等函数”部分中的“集合”. 集合jihe具有一定特征的单个物体所组成的集体,叫集合,简称“集”,用大写字母A、B、C……来表示,组成集合的各个物体,或集合中的每一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用小写字母a、b、c……来表示。例如:一个班的所有幼儿组成一个集合,这个班的每一名幼儿就是这个集合的元素。集合是现代数学的基本概念,在幼儿数学教育中,从一开始就渗透了集合的思想,如,认识“1”和“许多”,就蕴含着集合及其元素之间的关系;比较物体的多和少,就是让幼儿用一一对应的方法来比较两个集合中元素的多少等等。 集合Jihe根据学校特点和活动需要,指挥人员将学生集拢成某种队形的方法。 ❶成横队集合 口令 “成×列横队——集合!” 动作要领 教师可用口笛信号,再发出“全体同学注意”,然后站预定队形中央前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同时将左手握拳屈肘,拳稍高于肩,拳心向里,右手侧平举。学生听到信号或预令,原地面向教师成立正姿势,听到口令后,基准学生首先跑到教师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同学跑步依次向左侧排列,站成指定队形,自行对正、看齐,成立正姿势(凡是在教师后侧人员,均应从教师右侧绕过,以免混乱)。
❷成纵队集合 口令 “成×路纵队——集合!” 动作要领 教师的动作要领同横队,只是下达口令时右臂由侧平举改为前平举。学生听到口令后,基准学生迅速跑到教师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学生以右翼第一行排头为准,按指定队形依次前后重叠站好,自行对正、看齐。 教学重点 集合前教师选好集合地点和队形,以有利于活动。班、组集合多为体育课时采用,以横队为宜;全校集合以并列纵队为宜。一年级小学生,应先教会他们排队、认识队形和前、后、左、右同学,确定大个排头和小个排尾,在此基础上练习集合。
集合Jihe若干个 (有限个或无限多个) 固定事物的全体(简称集)。集合是数学的最基本的概念之一。组成 一个集合的事物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有时简称元)。一个集合由它的元素唯一确定。如果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相同,就说这两个集合是相等的。通常用大写拉丁字母A, B, C, ……来表示集合。特别, 用Z表示所有整数所组成的集合(简称整数集),Q表示所有有理数所组成的集合(简称有理数集),R表示所有实数所组成的集合(简称实数集),C表示所有复数所组成的集合(简称复数集)。集合的元素常用小写拉丁字母a,b,c, ……来表示。如果a是集合A的一个元素,我们就说a属于集合A,或者说,A包含a。用符号∈表示 “属于”, 记作a∈A或A a。例如, 6是整数集的一个元素,6属于整数集Z,记作6∈Z。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我们就说a不属于A,或者说,A不包含a。用 (或⋶)表示 “不属于”,记做a A或者a⋶A。例如1/2 Z。集合有下列表示法:❶列举法:把一个集合的所有元素一一列举出来,放在{ }里面。例如, {1, 3, 5, 7} 表示由元素1, 3, 5, 7组成的集合。{春, 夏, 秋, 冬} 表示由一年的四季组成的集合。 ❷描述法:用文字或者符号来描述一个集合的元素的特征。例如, {6的约数} = {1, 2, 3, 6}。P={x|x∈Z, x>0}, 这里 “x∈Z, x>0”表示了集合P中元素的特征, P是全体正整数也就是自然数所组成的集合。 ❸图示法:把一个集合的所有元素画在一个圈内, 直观地表示这个集合。这种图叫韦恩图或文氏图(韦恩是英国逻辑学家)。小学数学教学中常采用这种表示法。 集合集合论的基本概念。在集合论中,集合是不加定义的概念。直观上,集合可以理解为由任何对象汇集成的一个整体。表示一个集合的最简单的方法,是把这个集合的元素列举出来。例如,设A是由1、2、3这三个数组成的集合,就把集合A记作:{1、2、3}。B是太阳系的行星组成的集合。记作B={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但是,当一个集合的元素太多,不便用列举法表示时,可用刻划特征来表示,即用这个集合的全体所共有而不为该集合以外的对象所具有的性质。如设N是自然数集合体,记作N={X|X是自然数)(或{X:X是自然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