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转让方将自己所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并就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使用费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分为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和可转让实施许可等形式。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是合同标的为现有的技术成果。二是这种技术成果具有秘密性。该技术成果在客观上的确没有被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所知晓,或者仅仅在很小的范围内被公开,但由于信息渠道的隔绝,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仍认为技术在本行业具有不易扩散的保密价值。三是一种特殊的许可证合同。由于转让方对被转让方的技术成果享有事实上的独占权,使人们不能不承认“非专利技术许可证”的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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