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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魏徵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魏徵580—643

唐馆陶(今属河北)人。字玄成。少孤贫,落拓有大志。出家为道士,见天下渐乱,用心于纵横之说。隋大业末,投瓦岗军。曾为李密进十策,密虽奇之而不能用。及王世充攻李密于洛口,谓长史郑颋曰:魏公虽骤胜,而骁将锐士死伤略尽,又军无府库,有功不赏,战士心惰,此二者不可以战。若深沟高垒,旷日持久,不过旬月,敌粮尽,不战而退,我追击之,取胜之道也。颋不听,斥为老生常谈。密果为世充战败,从密归唐。久未知名,乃自请安辑山东。与李勣书,劝其归唐。会窦建德破黎阳,被俘,建德拜为起居舍人。建德败,与裴矩入关,隐太子建成引为洗马。因见秦王功高,阴劝太子早为计。玄武门之变后,拜谏议大夫,自请安喻山东、河北。贞观元年(627年),诸州数称岭南冯盎将反,太宗将发兵讨之。遂劝太宗遣使持节慰谕之,盎遣其子智戴随使者入朝。太宗高兴地说:魏徵令我发一介之使,而岭表遂安,胜十万之师。”官至侍中。敢于犯颜直谏,言论多见于《贞观政要》。是历史上著名谏诤之臣。

魏徵580—643Weizheng

唐代著名政治家。字玄成,馆陶(河北馆陶)人。少年时曾出家为道士,隋末投入瓦岗起义军,瓦岗军失败后降唐,不久被窦建德俘获。窦建德兵败,魏徵成为唐太子李建成的属官,唐太宗即位,曾任谏议大夫、侍中等职,以直言敢谏著称。贞观初,魏徵认为大乱之后,人民穷苦,就象给饥饿的人做饭,给口渴的人饮水,是不很费力的,说服太宗,采取实行政治改革,选用廉吏,轻徭薄赋等缓和阶级矛盾的办法为贞观施政的基本方针。他告诫太宗“君所以明,兼听也;所以暗,偏信也”(《新唐书·魏徵传》);要“慎终如始”,“安不忘危”(《旧唐书·魏徵传》)。魏徵陈谏,即使太宗盛怒也仍敢据理力争;其先后陈谏共达200余事,是佐成太宗“贞观之治”的重要人物。主持了梁、陈、齐、周、隋等朝史书和《群书治要》的编撰,《梁书》、《陈书》、《齐书》总论及《隋书》序论为魏徵所亲撰。

魏徵

曾陈谏200多事,犯颜直谏,劝诫唐太宗率先严格守法以督责臣下。在法律上,认为:1.法是“国之权衡”“时之准绳”;治国之本在于广施仁义,提倡德礼,并非严刑峻法;2.法贵宽平,“赏宜从重,罚宜从轻”;主张秉公执法,不能因个人好恶喜怒“任心弃法”;3.“人有所犯,一一于法”,不分亲疏贵贱;4.审案“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主”,严防狱吏离开事实严讯旁求。其法律思想直接影响了唐初的法制建设。参见“历史”中的“魏徵”。

魏徵580—643

唐代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字玄成,馆陶(今河北馆陶)人。少时孤贫,出家为道士。隋末参加瓦岗起义军,后随李密降唐。初为太子洗马。太宗重其才,擢为谏议大夫,后任秘书监等职,参与朝政。魏徵知无不言,敢于直谏。先后陈谏200余事,反复规劝太宗以隋亡为鉴。曾提出“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和“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名言,广为后人引用。其《抒怀》诗,意气慷慨,语言劲健,是初唐难得的佳作。原有集20卷,已散佚。《全唐诗》录其诗1卷,35首。《全唐文》存其文35篇。

魏徵580—643

唐初大臣,政论家。字玄成。馆陶(今河北省馆陶)人。少时孤贫,曾出家为道士,好读书,学纵横之说。性亢直,无所屈挠。隋末农民大起义,参加李密领导的瓦岗军,失败后随李密降唐,任太子洗马,成为李建成的心腹。玄武门之变李建成被杀后,李世民重其才干,擢任谏议大夫,历任秘书监、侍中等职。贞观3年(630)曾受诏修梁、陈、北齐、周、隋五史,并主修隋书,至贞观10年(637)五史俱成,合称五代记传。魏征遇事敢犯颜直谏,前后陈谏200余事,提出“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资治通鉴》卷192)的著名格言。反复提醒太宗以隋亡为鉴,居安思危,兼听广纳,轻徭薄赋,躬行俭约,务必使人民得到安宁。常对太宗讲:“德礼诚信,国之大纲”,“为国之基,必资于德礼,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贞观政要·诚信》)。其进谏具有丰富的哲理和伦理价值。魏征殁,太宗感叹道:“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征殁,朕亡一镜矣!”(《贞观政要》)魏征主张德才结合、以德为主的用人标准。认为“天下未定,主要用人的才干,顾不得德行;天下已定,那就必须才德兼备才可用”。因为“若知其善,然后用之,设令此人不能济事,只是才力不及,不为大害。设用恶人,假令强干,为害极多”(《贞观政要》)。这种先德行后才能的思想,对后世很有影响。

魏徵

人物传记。该书作者为东北师大吴枫教授。1979年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共5章近7万字。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介绍了唐代著名政治家魏徵一生的政治活动、著述及思想。恰如其氛地肯定了其忧国如家、忠言正谏的精神;廉洁奉公、生活俭朴的作风;正直不阿、敢于斗争的品德。同时,也指出了这一历史人物的局限性。书后附有魏徵事迹简表。

魏徵580—643

唐初政治家。字玄成,馆陶 (今属河北) 人。少时孤贫,出家为道士。隋末参加瓦岗起义军,李密败后,降唐。太宗即位,擢为谏议大夫,贞观三年(629)任秘书监,参预朝政,校定秘府图籍。后一度任侍中,封郑国公。曾提出“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多次劝太宗以隋亡为鉴,认为君好比舟,民好比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必须“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并主张“薄赋敛,轻租税”,“无为而治”。其言论见于《贞观政要》。著作有《隋书》的序论和《梁书》、《陈书》、《齐书》的总论,主编有《群书治要》等。

魏徵

唐初政治家。馆陶(今属河北省)人。580年生。617年参加隋末农民起义,被李密任为文学参军。618年瓦岗军败于王世充,他投奔李渊为臣。他劝降了瓦岗军余部。619年10月被窦建德抓获,任为中书舍人。621年回长安任太子洗马。627年魏徵劝李建成杀世民,但6月4日玄武门之变发生。李世民继位后重用魏徵,先后任谏议大夫,宰相。他先后上奏200多事劝谏世民。643年去世。李世民曾画24功臣肖像,魏徵名列第四。曾主持齐、梁、陈、周、隋书及《群书治要》的编纂工作,并为其作序。其谏议政论文,多有名篇名句,如“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居安思危”等。《全唐诗》编入其诗1卷,30多首。《全唐文》存其文3卷、30多篇。

魏徵580—643

字玄成,唐馆陶(今冠县)人。少孤,落魄,有大志,通儒术。隋末参加瓦岗起义军,李密败,降唐,后被窦建德所获,任起居舍人。建德失败,入唐为太子洗马。唐太宗继位,擢为谏议大夫,贞观三年(629年)任秘书监,参与朝政,核定秘府图籍,后一度任侍中。曾陈谏二百多事,劝唐太宗以隋亡为鉴,实行良政善法。言论见于《贞观政要》,著有《隋书》序论与《梁书》、《陈书》、《齐书》总论,主编《群书治要》。他从巩固唐王朝的统治出发,认为居安思危,戒奢以俭,慎刑恤典是守业的重要条件。主张明德慎罚,以法办事。他说:“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帝王之所以与天下为画一,不以贵贱亲疏而轻重者也。今之刑赏,未必尽然。或屈伸在乎好恶;或轻重由乎喜怒;遇喜则矜其情于法中,逢怒则求其罪于事外。所好则钻皮出其毛羽,所恶则洗垢求其瘢痕。瘢痕可求,则刑斯滥矣;毛羽可出,则赏因谬矣。刑滥,则小人道长;赏谬,则君子道消。小人之恶不惩,君子之善不劝,而望治安刑措,非所闻也。”强调执法公允,赏罚分明。他说:“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因此,不论亲疏贵贱在适用法律上都应同等对待,“赏不遗疏远,罚不阿亲贵,以公平为规矩。”强调依法科罪,“不严讯”,“不旁求”。说:“凡理狱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主,不严讯,不旁求,不贵多端。”反对“法无定科”和“任心弃法”等枉法滥刑的做法。同时,他还认为治国之本在于广施仁义,遵守德礼,单靠严刑峻法是不行的。说:“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主张“法贵宽平”、“赏宜从重,罚宜从轻”,认为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防奸救乱”,法律的作用不单纯是惩罚,还有预防的作用,它应当以惩治奸恶为重点,不能惩罚小过。他的上述思想对唐初法制建设有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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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0: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