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习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习中国古代道德概念。指人的道德实践。《尚书·太甲》上:“伊尹曰:‘兹乃不义,习与性成。’”认为不道德的实践,使人形成不道德的品性。孔子提出道德实践使人原本相近的本性有了差距,他说: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汉·王充认为,除上智与下愚者之外,“夫中人之性,在所习焉。习善而为善,习恶而为恶也”(《论衡·本性》)。宋·王安石又进一步区分道,“习于善而已矣,所谓上智者;习于恶而已矣,所谓下愚者;一习于善,一习于恶,所谓中人者。……是果性善而不善者,习也”(《性说》)。证明了人的不同的道德品性,乃是后天实践所决定。明·王廷相肯定了实践对人的道德品性之形成的决定作用,他说:“凡人之性成于习”(《答薛君采论性书》)。王夫之认为,习作为实践,是人之道,“习者,人道”(《俟解》)。这种习是人的好学、知耻、力行的能动活动过程。道德实践过程的完成,本身就是人的本质确定的过程,两者是相统一的过程。他说:“习与性成者,习成而性与成也”(《尚书引义》卷3)。他认为, “人之性随习迁”,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践对于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他说:“人之皆可以为善者,性也;其必有不可使为善者,习也,习之于人大矣”(同上书)。明末刘宗周著《习说》,提出习即性的命题。他说:“习即性矣,凡境即性境,凡闻即性闻,凡见即性见,无心非性,无性非习。”清·颜元提出时习治心之说,认为“人心,动物也,习于事则有所寄而不妄动,故吾儒时习力行,皆所以治心”(《习斋先生言行录》)。只有“时习方能有得”,“习与性成,方是乾乾不息”(同上书)。学与习必须终生兼重,“身实学之,身实习之,终身不懈”(《存学编》卷1)。颜元将“尚习行”列在其实学之首,其弟子钟绫在记载老师言论的《习斋记余》的序中说,“遵《论语》开章之义,尚习行也”。习的思想是古代伦理学的重要成果,在现代仍有其珍贵价值。习动 中国清初思想家颜元提出的道德修养法。意即在习行中认识事理和领悟道德。颜元反对宋明理学家的“习静”,提倡习动。他把求学问和修道德的方法总结为不断实学、实习、实行。他说:“宋元来儒者皆习静,今日正可习动。”(《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他认为宋明理学家主张的在修养上靠虚静来遏制人欲,保存天理是不可信的。因为自然界和人的形体、感官、思维每时每刻都在运动,运用外力来遏制,只会违背规律,受到惩罚。而习行则具有去恶养善的功效。在习行的动态活动中,领会道德规范,克服不道德的行为,才能真正培养起高尚的道德品质。因此,颜元十分重视通过道德实践活动,进行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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