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龙江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龙江府清代设置的行政区。属黑龙江省。《清史稿·地理志四》:“龙江府:〔巡抚、民政、提学、提法司驻。即齐齐哈尔。旧曰卜魁。明,朵颜卫地〕。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黑水厅。三十四年改置府,为黑龙江省治。西南至京师3300余里。广660余里,袤660余里。北极高47度27分。京师偏东7度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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