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 林业法制建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一) 林业法制建设1950年,苏南行政公署发布通令,号召群众保护森林,成立护林委员会和护林小组,订立切实可行的护林公约,保护森林资源。1961年6月,中央颁布《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简称《林业十八条》,同年,省林业发展厅提出了补充意见,并起草了试行规定意见20条。1962年,中共江苏省委又批转了林业发展厅 《并于进一步贯彻林业政策制止乱砍乱伐林木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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